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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二冷堂 &#187; 文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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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主是种游戏规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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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Jun 2010 04:4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J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公共历史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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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民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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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去年年末在德里开会期间，我顺道拜访了印度国家博物馆。虽然我也理解，大多数国家博物馆从空间到物质，从陈列到阐释都会偏向保守，但是印度国家博物馆表现出来的滞后感仍然让我大吃一惊。印度国家博物馆是在殖民地时代的考古调查局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和1947年在伦敦柏林顿宫的印度文物展有关。我常常怀疑，今天我们看到的印度国家博物馆的雏形和基调估计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就定好了。很多展品曾经漂洋过海到英国展出过；众多早就耳熟能详的器物都能顺利找到真身。甚至，陈列说明基本反映了半个世纪前的学术水准。 为什么这间博物馆的陈列如此落后于时代？我询问过印度的同事。据闻，陈列大纲的修改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这么多年来，也有不少次机会讨论新的陈列方案。不过，几乎每个细节都会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而且，每次讨论都是旷日持久的，拖到最后就偃旗息鼓了。这种说法听起来似曾相识。很多人以类似的例子批判印度式“民主”，称之为无事不议，议而不决。国家博物馆陈列看起来好像印证了这一说法。我很好奇，印度同行们会不会很反感这样的“民主”，做什么事情都束手束脚的；在这种人人都有话事权的情况下，很多事情都只能以最平庸的结果划上句号。不过，我却得到一个很意外的答案，他们居然颇能接受，认为议而不决的危害远不及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独断权力造成的恶果。博物馆陈列陈腐落后固然不好，但是如果朝三暮四地修改，受损害的就不单单是博物馆了。我突然想起，在中国的博物馆中，没有经历过一而再，再而三地“拨乱反正”的展品还真不多。但是，这样的制度会不会导致由于众口难调，而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呢？这个问题本身不难回答，因为有事实为证：虽然印度国家博物馆脱胎于殖民地时代的考古调查局，但是，现今的展览已经毫不含糊地将殖民主义痕迹清理得干干净净。这反映了独立后的印度各个阶层的共识。岂止是在博物馆中，印度社会生活几乎很难找到所谓殖民地怀旧情绪的表现。倒是我提出这个问题让印度同事感到非常意外，问我为什么不相信在民主规则下可能达成共识？ 自从近百年前被介绍到中国来之后，“德先生”常常表现成为一种斗争策略甚至口号。也许就是由于这种策略化或者口号化，让我们对它产生了很多似是而非的想象。印度的例子倒是有趣地说明，民主其实是一套需要我们煞有介事地参与的游戏规则，人人都得以均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声音，不赋予任何人以预设的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力，也不会为这种凌驾的权力的任何行为买单。在这个游戏规则之中，固然没有酣畅行事的快感，但是也避免了屡屡改弦更张的尴尬。 （全文见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之《自由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去年年末在德里开会期间，我顺道拜访了印度国家博物馆。虽然我也理解，大多数国家博物馆从空间到物质，从陈列到阐释都会偏向保守，但是印度国家博物馆表现出来的滞后感仍然让我大吃一惊。印度国家博物馆是在殖民地时代的考古调查局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和1947年在伦敦柏林顿宫的印度文物展有关。我常常怀疑，今天我们看到的印度国家博物馆的雏形和基调估计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就定好了。很多展品曾经漂洋过海到英国展出过；众多早就耳熟能详的器物都能顺利找到真身。甚至，陈列说明基本反映了半个世纪前的学术水准。</p>
<p>为什么这间博物馆的陈列如此落后于时代？我询问过印度的同事。据闻，陈列大纲的修改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这么多年来，也有不少次机会讨论新的陈列方案。不过，几乎每个细节都会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而且，每次讨论都是旷日持久的，拖到最后就偃旗息鼓了。这种说法听起来似曾相识。很多人以类似的例子批判印度式“民主”，称之为无事不议，议而不决。国家博物馆陈列看起来好像印证了这一说法。我很好奇，印度同行们会不会很反感这样的“民主”，做什么事情都束手束脚的；在这种人人都有话事权的情况下，很多事情都只能以最平庸的结果划上句号。不过，我却得到一个很意外的答案，他们居然颇能接受，认为议而不决的危害远不及凌驾于众人之上的独断权力造成的恶果。博物馆陈列陈腐落后固然不好，但是如果朝三暮四地修改，受损害的就不单单是博物馆了。我突然想起，在中国的博物馆中，没有经历过一而再，再而三地“拨乱反正”的展品还真不多。但是，这样的制度会不会导致由于众口难调，而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呢？这个问题本身不难回答，因为有事实为证：虽然印度国家博物馆脱胎于殖民地时代的考古调查局，但是，现今的展览已经毫不含糊地将殖民主义痕迹清理得干干净净。这反映了独立后的印度各个阶层的共识。岂止是在博物馆中，印度社会生活几乎很难找到所谓殖民地怀旧情绪的表现。倒是我提出这个问题让印度同事感到非常意外，问我为什么不相信在民主规则下可能达成共识？</p>
<p>自从近百年前被介绍到中国来之后，“德先生”常常表现成为一种斗争策略甚至口号。也许就是由于这种策略化或者口号化，让我们对它产生了很多似是而非的想象。印度的例子倒是有趣地说明，民主其实是一套需要我们煞有介事地参与的游戏规则，人人都得以均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声音，不赋予任何人以预设的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力，也不会为这种凌驾的权力的任何行为买单。在这个游戏规则之中，固然没有酣畅行事的快感，但是也避免了屡屡改弦更张的尴尬。</p>
<p>（全文见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之《自由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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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设计和实施：一个博雅教育的模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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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Jun 2010 10:13:46 +0000</pubDate>
		<dc:creator>JX</dc:creator>
				<category><![CDATA[康园鹿鸣]]></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存]]></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古代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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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博雅教育进入中国，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建立独立或者半独立的博雅学院或者荣誉学院，或者在研究型大学之中全面推行博雅教育课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博雅教育是具有美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念和实践，以“隐蔽的常春藤”指代的博雅学院和以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为代表的研究型大学构成了两个类别的典范。后者是目前中国的博雅教育试验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前中国的博雅教育实践的一个主要认识误区是将均衡选课制度视为博雅教育的本质特征。几乎所有博雅学院以及常春藤盟校大学部都采用了类似的制度，即按照思路高度近似的四分、六分乃至八分制划分学科归属，要求学生在一定期限（一般是两年）内在每个领域中选取最低限度的学分。这导致中国研究型大学在九十年代中期之后纷纷设置公共选修课。但是，博雅教育体系和公共选修课分属于不同的运作机制，形式有类似之处，实质却大相径庭。公共选修课的悖论在于，它的存在暗示了专业选修课的存在，大学仅仅依据学生的身份归属设立课程准入制度，因此形成设置了截然不同的标准的同名课程。“公共”与“专业”之分导致公共选修课流于肤浅表面的概论介绍，并进而招致对“博”与“专”的对立关系的错误阐发，而最终受损的是大学教育体系和整个科学体系。事实上，在所有推行博雅教育的大学之中都不存在专选和公选之分，均衡选课制度仅仅是博雅教育的表象特征之一。 博雅教育的核心不是教学内容，而是教学方法。博雅教育课程绝非增加知识、扩充视野、陶冶情操的点缀。这类流于肤浅和教学失控的课程恰恰是与博雅教育精神想背离的。无论是博雅学院，还是研究型大学的博雅课程，都强调教育者在大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在关涉到如何培养健全的社会人的问题上，恢复或者加大教育单位投入量。如果仔细观察各个博雅学院的课程设置的话，本科低年级和高年级在课程确实存在分界。课程编号100系列和200系列大多包括各个学科固定的基础课程，这批课程恰恰是构建学生的基本价值观念、判断体系和知识结构的关键，因而可以被纳入到博雅教育的主干课程系列。博雅教育的主干课程应该起到三个作用：认知自身的知识性遗产、接触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和理解他者的思维和判断。而在策略层面，博雅教育体系采取了诸多措施。其中，最显著的是小班教学。在文理学院之中，每门课程的学生人数大约在8-12人左右，人数上限不超过15人。与严格控制的课堂规模相关的是教学方式，课堂讨论等双向式交流占有较大的比重。讨论又基于精心控制的阅读和表达性写作。此外，各个博雅学院在最近二十年都建立了多条延伸和辅助教学线索。均衡教育、小班教学、重视阅读和写作、延伸教学等最终都服务于博雅教育目的，而博雅教育的核心是对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的培养。 一、博雅制度下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设计和实施 我们以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为样本，探讨在中国研究型大学中如何实施博雅教育。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原为历史学系的本科一年级必修课程，是为期三个学期的中国古代史通史课程的第一个部分。在时间跨度上，起自远古人类的出现，迄于新莽的结束。内容涵盖东亚的原始人类的出现、农业文明的生成、中国国家文明的兴起、民族和族群的形成和历史记忆和文本的形成。2009年秋季之前，历年选课人数维持在40-70人规模。2009年秋季学期，该课程列入中山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第一类“中国文明”主干课程之中。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2009年入学的珠海校区新生需在前两个学年内完成至少一门第一类主干课程。2009年度珠海校区的入学学生人数接近4000人，而秋季学期开设的第一类主干课程共有3门。该课程实施双编码，即兼为历史学系的必修课程和非历史专业的通识课程。双编码用意在于，该课程不会因为有大量非历史学系学生选课而降低授课及作业难度，而是对全体选课学生采取同样的教学难度，同样的作业要求和同样的评分标准。该课程设计接收学生共计300人，实际接收325人，其中历史学系2009级学生59人，非历史学系选课学生266人。 作为通识教育主干课程的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应该在三个方面服务于博雅教育目标。首先，对历史的关注普遍见于每个时代的每个社会。历史是什么，不仅仅对于历史学从业者至关重要，对于每个社会乃至每个社会的个人都具有显著的意义。因此，历史的观看和阐释之道是具有超出特定的社会和时代的价值的。其次，历史学是最基本的人文学科之一，这个课程应该有助于学生了解自身的知识性遗产。第三，对于非历史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个课程需要展示历史学从业者是如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这是了解他者世界的契机。因此，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教学目标不是灌输最低限度的知识点，而是培养学生对历史性思维的理解。从操作层面上讲，就是放弃“专业”和“非专业”之分，对于所有选课学生等同要求；放弃单向度灌输教学方式，采用至少双向度形式；放弃对学生机械记忆能力的强调，重点培养学生的判断和表达能力。 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在2009年秋季采取了四项主要调整： 1.教材形式的调整。基于历史阐释的建构性特征，这一课程摒弃了指定“标准教材”的做法。取消唯一教材并不是取消阅读，相反，这是强化阅读的做法。作为指定单一教材的替代方式，这一课程采用了多层级的基本阅读材料库的做法。首先，在通史、断代史和专论层面上，课程提供了大约五种代表性通史、十余种断代史和十余种专门史和历史专论，构成层级式教材库。课程没有硬性要求学生阅读全部或者任何特定的教材，而是将选择权交给学生，但是，在课程之初，任课教师会对各种通史和断代史专著作出必要的解题和导读。此外，针对既往存在的“读书”就是“读教材”的误解，本课程拟定了第二个层级的阅读材料库，由大约50篇参考文献构成。列入参考文献库的可能为学术论文或研究专著选章，也可能为普及读物选章。所有篇目均与授课课程密切配合，每讲对应2-4篇不等的阅读文献。阅读文献库的增删是灵活的，可能随着课程内容变更而调整。所有教材和参考文献的阅读均在课外进行，但是，可以通过制度性措施控制阅读效果。相对于第一个层级的阅读材料而言，课程更为强调第二个层级的文献的阅读。但是，相关规定还是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课程要求学生至少选择其中5篇精读，并且写出读书报告。在试验若干次之后，我们将汇编阅读文献成为《读本》。教材方面的调整体现对原典阅读的价值的强调。 2. 课堂结构的调整。在中国古代史课程中实施博雅教育的最大挑战是选课人数。常见的博雅教育课程一般将选课学生控制在15人之内，即使是以讲授为主的课程，也以30-40人为上限。如果不能保证任课教师熟悉并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之间缺乏密切的思想交流的话，这个课程将无异于普通的公选课。这一课程由历史学系配备了多达12名在读博士生助教，确保将师生人数比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每名助教负责大约25名学生的讨论课、平时作业、学习辅导等。课程教学采用讲授课程和讨论课相结合的方式。目前整个课程包括3次小组讨论，计划逐步调整到4次。小组讨论均由博士生助教主持。在讨论课时，每组又细分成为约12人的两小组，每小组每次讨论时间为2小时。每次讨论课时，学校另行安排适合小组讨论的小课室。课程一般提前公布讨论主题和基本阅读文献，在讨论课之前，学生自行阅读核心文献，查找延伸信息和文献。小组讨论均由助教主持，在主持讨论课前一周，任课教师安排与助教们的讨论，确定小组讨论要点，必要的知识背景补充、对学生的引导等细节。2009年度指定的核心阅读及讨论主题包括： 第一次阅读讨论：以顾颉刚《古史辨自序》为核心文献，讨论中国近现代史学的思想基础。 第二次阅读讨论：以李济《安阳》选章为核心文献，讨论上古历史的重建方式。 第三次阅读讨论：以杜正胜《编户齐民》选章为核心文献，讨论中国历史从上古到中古的转型。 阅读篇目至迟在讨论课之前约4周公布，为了解决保留本图书数量不足的问题，所有入选文献都已经制作成为电子文档格式。 课堂结构的调整基本将可控的小班讨论和大规模课堂教学结合起来。 3.考核制度的调整。由于课程结构的变更，也由于教学目的的调整，课程考核制度也随之发生转变。在中国古代史课程之中，我们调整了课程成绩结构，期末考试所占比重下降，作业和课堂讨论所占比重上升。即使在期末考试之中，我们也尽量降低依靠机械记忆的部分。2009年中国古代史课程的最终成绩由以下数块组成：期末考试占30%，作业成绩占60%，由五次习作（每次占6%）和三次小组讨论（每次占10%）构成，另外，任课教师控制平时成绩占10%。课程鼓励学生多读多写，对于提交超过5篇习作的同学可以上浮作业成绩和平时成绩。该学期提交6篇以上读书报告的同学达到30人之多。作业成绩主要由助教决定，任课教师仅仅需要明确制定评分细则，以及在助教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阅读习作和判定分数。 阅读、写作和表达是这个课程非常强调的技能。批判性思维并不是本能的逆反反映，而应该表述成为“同情之理解”和“理性之思维”，具体而言，即表现在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他人的表述，如何形成自己的观念，以及如何准确地表达出来。考核制度的调整体现了对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的强调。 4. 学习途径的调整。毫无疑问，课堂始终是教学的重要节点，但是不应该被视为唯一节点。博雅教育体系一般采用多层面，多线索地增加教育线方式提升教育频率和密度，众多博雅学院引以为傲的特色，如全球学习网络、自我发展项目设计、服务学习等，均出自这一思路。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虽然无法独立采用多种辅助教学措施，但是至少形成了与课程配套的两个主要节点。一个是实质上的教学辅助手段。自2007年以来，我们推行了一个下午茶活动，即在每周选定的一个时间里，师生们自由地在休息室或者咖啡厅中聚会，讨论最近的阅读和写作，同时也邀请一些学者做些非正式的讲座。参加下午茶的同学也可以共同阅读某些书籍，或者讨论同学的习作，或者进行学习辅导。下午茶活动成为了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部分。另一个是虚拟教学辅助手段。与大多数已有网络资源的课程不一样的是，中国古代史课程的网络建设的主要目的不是静态展示，而是交流互动。因此，本课程的网络建设重点发展了文献中心和网络讨论两项。课程选用的阅读材料悉数制成电子文档格式，集中在网络空间之中，方便师生使用。此外，本课程曾经在天涯空间以及独立的康园学堂（www.honglok.org）中设置课程习作专区。理论上，任何学生的课程写作都是完全公开的，而不再是假定为单向提供给教师判读的。选课学生都有义务将作业公布在网络上，也可以相互评价，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同辈学习机会。学习形式上的调整反映了我们对延伸教育和辅助教育的考量。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调整，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基本构成了一个体现博雅教育理念的课程系统。原典阅读、小班讨论、重视写作、延伸学习都是其主要特色。课程效果基本令人满意。对于双编码制度下的非历史专业学生而言，目前的通识课程管理近似于公选课程，实施前三周试听制度，该课程在试听期间退选和增选学生人数大体相当，波动人数在20人之内。讲授课没有实行点名制度，但是出勤率维持在80%左右。课程在作业和讨论上提出较高的要求，不仅远高于公选课，甚至超出大部分文科专业选修课，但是完成了作业和讨论要求的同学达323人。 二、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模式的推广 以上简单总结了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博雅教育模式尝试。需要说明的是，这仅仅只具有样本价值，而不代表博雅教育的整体成功。在推广样本经验的过程中，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说明。 首先，在研究型大学中推广博雅教育是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如果缺乏系统支援，单一课程的尝试势必最终走向失败。2009年秋季学期，中山大学启动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的通识教育计划，按照四分体系，在中国文明、全球视野、科技、经济和社会，和人文基础和经典阅读中开设了27门课程，并且设定了每个学生在四个类别中的最低学分要求。一定规模的通识教育才能在制度上保障博雅教育方法。整体性系统工程的另一个含义是，虽然各个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特色各不相同，但是应该在教学强度、学生要求、评分规则上做出指导性规范，使各门通识课程在难度、强度和学生投入程度上大体持平，这样才能维持通识课程体系的相对稳定。如果任何一门通识课程采取放任的教学形式，而目前的通识教育又缺乏防止学生趋易避难的控制机制，则整个课程体系可能因此受到损害，甚至恶性循环导致整体性溃败。 其次，虽然博雅教育模式具有多层级、多维向的特征，但是教师仍然是组织和控制教育的关键。博雅教育的推广需要大批认同博雅教育理念和熟稔博雅教育规则的教师。师资问题在当前中国尤其突出，因为在现在的师资力量中，几乎无人成长于博雅教育体系之中，即使曾经执教于博雅教育体系的教师也为数不多。因此，师资培训是个关键环节。其实，这个问题即使对博雅教育传统悠久的美国高等教育界来说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常见的解决思路是通过长达一年的教师培训项目或者一周或者数日的小规模教学讨论班的方式，使教师们在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上获取认同，这也是推广行之有效的个案经验的绝好机会。这一点上，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经验。 （第一部分见2010年5月17日《中山大学报》第2版，全文《复旦通识教育》第3卷第4期待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博雅教育进入中国，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建立独立或者半独立的博雅学院或者荣誉学院，或者在研究型大学之中全面推行博雅教育课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博雅教育是具有美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理念和实践，以“隐蔽的常春藤”指代的博雅学院和以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为代表的研究型大学构成了两个类别的典范。后者是目前中国的博雅教育试验的主要组成部分。</p>
<p>目前中国的博雅教育实践的一个主要认识误区是将均衡选课制度视为博雅教育的本质特征。几乎所有博雅学院以及常春藤盟校大学部都采用了类似的制度，即按照思路高度近似的四分、六分乃至八分制划分学科归属，要求学生在一定期限（一般是两年）内在每个领域中选取最低限度的学分。这导致中国研究型大学在九十年代中期之后纷纷设置公共选修课。但是，博雅教育体系和公共选修课分属于不同的运作机制，形式有类似之处，实质却大相径庭。公共选修课的悖论在于，它的存在暗示了专业选修课的存在，大学仅仅依据学生的身份归属设立课程准入制度，因此形成设置了截然不同的标准的同名课程。“公共”与“专业”之分导致公共选修课流于肤浅表面的概论介绍，并进而招致对“博”与“专”的对立关系的错误阐发，而最终受损的是大学教育体系和整个科学体系。事实上，在所有推行博雅教育的大学之中都不存在专选和公选之分，均衡选课制度仅仅是博雅教育的表象特征之一。</p>
<p>博雅教育的核心不是教学内容，而是教学方法。博雅教育课程绝非增加知识、扩充视野、陶冶情操的点缀。这类流于肤浅和教学失控的课程恰恰是与博雅教育精神想背离的。无论是博雅学院，还是研究型大学的博雅课程，都强调教育者在大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以及在关涉到如何培养健全的社会人的问题上，恢复或者加大教育单位投入量。如果仔细观察各个博雅学院的课程设置的话，本科低年级和高年级在课程确实存在分界。课程编号100系列和200系列大多包括各个学科固定的基础课程，这批课程恰恰是构建学生的基本价值观念、判断体系和知识结构的关键，因而可以被纳入到博雅教育的主干课程系列。博雅教育的主干课程应该起到三个作用：认知自身的知识性遗产、接触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和理解他者的思维和判断。而在策略层面，博雅教育体系采取了诸多措施。其中，最显著的是小班教学。在文理学院之中，每门课程的学生人数大约在8-12人左右，人数上限不超过15人。与严格控制的课堂规模相关的是教学方式，课堂讨论等双向式交流占有较大的比重。讨论又基于精心控制的阅读和表达性写作。此外，各个博雅学院在最近二十年都建立了多条延伸和辅助教学线索。均衡教育、小班教学、重视阅读和写作、延伸教学等最终都服务于博雅教育目的，而博雅教育的核心是对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的培养。</p>
<p>一、博雅制度下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设计和实施</p>
<p>我们以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为样本，探讨在中国研究型大学中如何实施博雅教育。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原为历史学系的本科一年级必修课程，是为期三个学期的中国古代史通史课程的第一个部分。在时间跨度上，起自远古人类的出现，迄于新莽的结束。内容涵盖东亚的原始人类的出现、农业文明的生成、中国国家文明的兴起、民族和族群的形成和历史记忆和文本的形成。2009年秋季之前，历年选课人数维持在40-70人规模。2009年秋季学期，该课程列入中山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第一类“中国文明”主干课程之中。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2009年入学的珠海校区新生需在前两个学年内完成至少一门第一类主干课程。2009年度珠海校区的入学学生人数接近4000人，而秋季学期开设的第一类主干课程共有3门。该课程实施双编码，即兼为历史学系的必修课程和非历史专业的通识课程。双编码用意在于，该课程不会因为有大量非历史学系学生选课而降低授课及作业难度，而是对全体选课学生采取同样的教学难度，同样的作业要求和同样的评分标准。该课程设计接收学生共计300人，实际接收325人，其中历史学系2009级学生59人，非历史学系选课学生266人。</p>
<p>作为通识教育主干课程的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应该在三个方面服务于博雅教育目标。首先，对历史的关注普遍见于每个时代的每个社会。历史是什么，不仅仅对于历史学从业者至关重要，对于每个社会乃至每个社会的个人都具有显著的意义。因此，历史的观看和阐释之道是具有超出特定的社会和时代的价值的。其次，历史学是最基本的人文学科之一，这个课程应该有助于学生了解自身的知识性遗产。第三，对于非历史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个课程需要展示历史学从业者是如何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这是了解他者世界的契机。因此，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教学目标不是灌输最低限度的知识点，而是培养学生对历史性思维的理解。从操作层面上讲，就是放弃“专业”和“非专业”之分，对于所有选课学生等同要求；放弃单向度灌输教学方式，采用至少双向度形式；放弃对学生机械记忆能力的强调，重点培养学生的判断和表达能力。</p>
<p>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在2009年秋季采取了四项主要调整：</p>
<p>1.教材形式的调整。基于历史阐释的建构性特征，这一课程摒弃了指定“标准教材”的做法。取消唯一教材并不是取消阅读，相反，这是强化阅读的做法。作为指定单一教材的替代方式，这一课程采用了多层级的基本阅读材料库的做法。首先，在通史、断代史和专论层面上，课程提供了大约五种代表性通史、十余种断代史和十余种专门史和历史专论，构成层级式教材库。课程没有硬性要求学生阅读全部或者任何特定的教材，而是将选择权交给学生，但是，在课程之初，任课教师会对各种通史和断代史专著作出必要的解题和导读。此外，针对既往存在的“读书”就是“读教材”的误解，本课程拟定了第二个层级的阅读材料库，由大约50篇参考文献构成。列入参考文献库的可能为学术论文或研究专著选章，也可能为普及读物选章。所有篇目均与授课课程密切配合，每讲对应2-4篇不等的阅读文献。阅读文献库的增删是灵活的，可能随着课程内容变更而调整。所有教材和参考文献的阅读均在课外进行，但是，可以通过制度性措施控制阅读效果。相对于第一个层级的阅读材料而言，课程更为强调第二个层级的文献的阅读。但是，相关规定还是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课程要求学生至少选择其中5篇精读，并且写出读书报告。在试验若干次之后，我们将汇编阅读文献成为《读本》。教材方面的调整体现对原典阅读的价值的强调。</p>
<p>2. 课堂结构的调整。在中国古代史课程中实施博雅教育的最大挑战是选课人数。常见的博雅教育课程一般将选课学生控制在15人之内，即使是以讲授为主的课程，也以30-40人为上限。如果不能保证任课教师熟悉并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之间缺乏密切的思想交流的话，这个课程将无异于普通的公选课。这一课程由历史学系配备了多达12名在读博士生助教，确保将师生人数比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每名助教负责大约25名学生的讨论课、平时作业、学习辅导等。课程教学采用讲授课程和讨论课相结合的方式。目前整个课程包括3次小组讨论，计划逐步调整到4次。小组讨论均由博士生助教主持。在讨论课时，每组又细分成为约12人的两小组，每小组每次讨论时间为2小时。每次讨论课时，学校另行安排适合小组讨论的小课室。课程一般提前公布讨论主题和基本阅读文献，在讨论课之前，学生自行阅读核心文献，查找延伸信息和文献。小组讨论均由助教主持，在主持讨论课前一周，任课教师安排与助教们的讨论，确定小组讨论要点，必要的知识背景补充、对学生的引导等细节。2009年度指定的核心阅读及讨论主题包括：</p>
<p>第一次阅读讨论：以顾颉刚《古史辨自序》为核心文献，讨论中国近现代史学的思想基础。</p>
<p>第二次阅读讨论：以李济《安阳》选章为核心文献，讨论上古历史的重建方式。</p>
<p>第三次阅读讨论：以杜正胜《编户齐民》选章为核心文献，讨论中国历史从上古到中古的转型。</p>
<p>阅读篇目至迟在讨论课之前约4周公布，为了解决保留本图书数量不足的问题，所有入选文献都已经制作成为电子文档格式。</p>
<p>课堂结构的调整基本将可控的小班讨论和大规模课堂教学结合起来。</p>
<p>3.考核制度的调整。由于课程结构的变更，也由于教学目的的调整，课程考核制度也随之发生转变。在中国古代史课程之中，我们调整了课程成绩结构，期末考试所占比重下降，作业和课堂讨论所占比重上升。即使在期末考试之中，我们也尽量降低依靠机械记忆的部分。2009年中国古代史课程的最终成绩由以下数块组成：期末考试占30%，作业成绩占60%，由五次习作（每次占6%）和三次小组讨论（每次占10%）构成，另外，任课教师控制平时成绩占10%。课程鼓励学生多读多写，对于提交超过5篇习作的同学可以上浮作业成绩和平时成绩。该学期提交6篇以上读书报告的同学达到30人之多。作业成绩主要由助教决定，任课教师仅仅需要明确制定评分细则，以及在助教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阅读习作和判定分数。</p>
<p>阅读、写作和表达是这个课程非常强调的技能。批判性思维并不是本能的逆反反映，而应该表述成为“同情之理解”和“理性之思维”，具体而言，即表现在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他人的表述，如何形成自己的观念，以及如何准确地表达出来。考核制度的调整体现了对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的强调。</p>
<p>4. 学习途径的调整。毫无疑问，课堂始终是教学的重要节点，但是不应该被视为唯一节点。博雅教育体系一般采用多层面，多线索地增加教育线方式提升教育频率和密度，众多博雅学院引以为傲的特色，如全球学习网络、自我发展项目设计、服务学习等，均出自这一思路。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虽然无法独立采用多种辅助教学措施，但是至少形成了与课程配套的两个主要节点。一个是实质上的教学辅助手段。自2007年以来，我们推行了一个下午茶活动，即在每周选定的一个时间里，师生们自由地在休息室或者咖啡厅中聚会，讨论最近的阅读和写作，同时也邀请一些学者做些非正式的讲座。参加下午茶的同学也可以共同阅读某些书籍，或者讨论同学的习作，或者进行学习辅导。下午茶活动成为了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部分。另一个是虚拟教学辅助手段。与大多数已有网络资源的课程不一样的是，中国古代史课程的网络建设的主要目的不是静态展示，而是交流互动。因此，本课程的网络建设重点发展了文献中心和网络讨论两项。课程选用的阅读材料悉数制成电子文档格式，集中在网络空间之中，方便师生使用。此外，本课程曾经在天涯空间以及独立的康园学堂（www.honglok.org）中设置课程习作专区。理论上，任何学生的课程写作都是完全公开的，而不再是假定为单向提供给教师判读的。选课学生都有义务将作业公布在网络上，也可以相互评价，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同辈学习机会。学习形式上的调整反映了我们对延伸教育和辅助教育的考量。</p>
<p>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调整，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基本构成了一个体现博雅教育理念的课程系统。原典阅读、小班讨论、重视写作、延伸学习都是其主要特色。课程效果基本令人满意。对于双编码制度下的非历史专业学生而言，目前的通识课程管理近似于公选课程，实施前三周试听制度，该课程在试听期间退选和增选学生人数大体相当，波动人数在20人之内。讲授课没有实行点名制度，但是出勤率维持在80%左右。课程在作业和讨论上提出较高的要求，不仅远高于公选课，甚至超出大部分文科专业选修课，但是完成了作业和讨论要求的同学达323人。</p>
<p>二、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模式的推广</p>
<p>以上简单总结了中国古代史（先秦和秦汉）课程的博雅教育模式尝试。需要说明的是，这仅仅只具有样本价值，而不代表博雅教育的整体成功。在推广样本经验的过程中，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说明。</p>
<p>首先，在研究型大学中推广博雅教育是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如果缺乏系统支援，单一课程的尝试势必最终走向失败。2009年秋季学期，中山大学启动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的通识教育计划，按照四分体系，在中国文明、全球视野、科技、经济和社会，和人文基础和经典阅读中开设了27门课程，并且设定了每个学生在四个类别中的最低学分要求。一定规模的通识教育才能在制度上保障博雅教育方法。整体性系统工程的另一个含义是，虽然各个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特色各不相同，但是应该在教学强度、学生要求、评分规则上做出指导性规范，使各门通识课程在难度、强度和学生投入程度上大体持平，这样才能维持通识课程体系的相对稳定。如果任何一门通识课程采取放任的教学形式，而目前的通识教育又缺乏防止学生趋易避难的控制机制，则整个课程体系可能因此受到损害，甚至恶性循环导致整体性溃败。</p>
<p>其次，虽然博雅教育模式具有多层级、多维向的特征，但是教师仍然是组织和控制教育的关键。博雅教育的推广需要大批认同博雅教育理念和熟稔博雅教育规则的教师。师资问题在当前中国尤其突出，因为在现在的师资力量中，几乎无人成长于博雅教育体系之中，即使曾经执教于博雅教育体系的教师也为数不多。因此，师资培训是个关键环节。其实，这个问题即使对博雅教育传统悠久的美国高等教育界来说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常见的解决思路是通过长达一年的教师培训项目或者一周或者数日的小规模教学讨论班的方式，使教师们在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上获取认同，这也是推广行之有效的个案经验的绝好机会。这一点上，我们有必要借鉴美国经验。</p>
<p>（第一部分见2010年5月17日《中山大学报》第2版，全文《复旦通识教育》第3卷第4期待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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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族考古学：定义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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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8 Jan 2010 16:19:5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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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迄今为止，民族考古学（Ethnoarchaeology）在中国考古学中仍然是个模糊的形象 。不仅在学科价值、基本理论和方法上存在诸多歧见，甚至在连民族考古学是否构成独立的分支学科上也未能取得统一的意见 。在欧美考古学中已经确立的民族考古学之所以在中国仍然地位不清，甚至遭遇质疑或者抵制，究其原因，是中国考古学语境中的民族考古学定义混乱造成的。 　　这种混乱存在于多个层面。首先，自境外考古学引入的词汇、概念和理论的翻译本身就是传统再造过程。“民族考古学”这一术语即属于此例。这个译法的准确性问题已经引起众多学者的反省和讨论 。“ethno-”的涵义确实与“民族”不尽相同，不少学者也提出了各种替代的命名方式，但尚无一例可以被广泛接受。在中国考古学语境之中，“民族考古学”很容易被理解成为“少数民族考古学”，暗扣二十世纪初期以来定型的四裔之学传统。然而，以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范畴的考古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无异于常规意义的考古学，少数民族的考古学研究以及由此派生的边疆地区考古学研究都不是民族考古学 。其次，有学者将民族考古学划属为“交叉学科”，但是有必要对“交叉学科”这一术语进行准确界定。民族考古学不是相互独立的考古学和民族学的资料和方法的缀合，以及和历史文献的综合比较研究 。自考古学和民族学的草创时期开始，以民族志资料印证考古问题或者以考古资料印证民族问题都是屡见不鲜的 。但是，资料的简单借用和组合不是构成一个学科领域的充分条件。如果这些都可以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话，那么“民族考古学”将是普遍见于世界各地考古学的学术传统，中国考古学根本没有必要在二十世纪输入学理。 　　在清除了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引介具有学科范式意义的民族考古学的进程中，民族考古学概念的混乱是由于时间关系和发展逻辑上的错置造成的。以往学者往往忽略了民族考古学在欧美考古学中经历了显著的范式更迭 ，在西方考古学传统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的民族考古学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民族考古学截然不同，更不用说与殖民主义时代的民族志类比观念有着天壤之别。中国考古学在引介民族考古学时往往将具有前后更替关系的概念表述成为处在同一平面的不同学术流派观点的差异，导致民族考古学的概念和方法看起来相互抵牾、莫衷一是。在学术史讨论中，众多介绍误将“民族考古学”的词源追溯等同于民族考古学的学术史溯源，以“民族考古学”甚至“民族考古学家”这一术语的出现作为民族考古学形成的标志，由此进一步增加了混乱。此外，学术观念的阐发受到诠释者身处的学科范式的制约。在以区域文化编年为主要任务的时代，对民族考古学的引介也相应偏向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分类—历史范式（classificatory-historical paradigm）下的民族考古学概念 ，这直接导致目前中国考古学中的民族考古学仍然充斥了欧美考古学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先后被否定和扬弃的理论和方法。众多中国考古学家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西方同行一样抵制了建立在民族志资料类比基础之上的民族考古学，但却忽略了新考古学曾经对民族考古学进行了“旧瓶装新酒”式的改造，而因其名排斥了全新的民族考古学。因此，在中国考古学中，厘清民族考古学的定义既有必要又很迫切。 　　 　　民族考古学的理解错位：范式差异 　　中西考古学之间对于民族考古学的理解不同反映了考古学研究范式的差异。换言之，中国考古学对民族考古学的主流认识尚处于“前新考古学”时代。由于诸多原因，中国考古学对民族考古学的学科目的和基本方法等关键问题一直没有取得清晰的认识。 　　在民族考古学的确立问题上，大多数引介则将民族考古学的兴起和“民族考古学”词汇的出现混为一谈，甚至根据“民族考古学”词汇的最初使用方式，将这一方法的出现上溯到殖民主义考古学时代。在中国考古学的引介中，普遍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源头的是二十世纪初期，美国考古学家费克斯（Jesse Fewkes）的《图萨扬人的迁移传统》（Tuseyan Migration Tradition）一书。正是在这本书中，首次出现了作为专有术语的“民族考古学家（ethno-archaeologist）” 。然而，这仅仅只是词源追溯，而不是理论和方法意义上的追溯。在不同的研究范式下，同样的词汇可能表达截然不同的学术诉求。费克斯的民族考古学观念实际上早在1896年的题为“图萨扬人的史前文化”（The prehistoric culture of Tusayan）的论文中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 。作为研究北美大陆中西部大平原上的早期印第安人文化的考古学家，费克斯提出，“民族考古学”可以用来解决诸如器物命名和功能判断等问题。费克斯首先假定，由于新大陆的孤立性，历史上居住在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和居住于此的现代印第安人之间具有密切的历史关联性，而且当地的文化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基本保持静止或者缓慢发展状态。通过一些精心挑选的例子，费克斯在史前遗物和现代社会的器物之间构建了一种平行关系，历史器物的名称和功能可以通过观察现存土著居民的生活中使用的器具推导出来。费克斯所用方法并非民族考古学，而仅仅只是民族志在考古学研究中的运用。其类比方法恰好是后来被抨击得最为强烈的“直接历史类比”方法。这种视角不是费克斯所特有的，同时期研究美国西南土著印第安人文化的考古学家大都认同这一观念。 　　这种以现代社会中的前工业时代文明孑遗为参照对象的比较研究在欧洲早有先例。不过，与北美不同的是，这些部落文明甚至狩猎者集团不见于欧洲本土，而是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欧洲探险者在太平洋岛屿、非洲、澳洲等地发现的。显然，欧洲殖民主义学者不认为存在于这些地区的部落文明和他们自身的早期文明有任何历史关联性，但是，他们相信，这些部落文明保留了在欧洲已经见不到的早期文明的特征，因此可以用来作为重建欧洲史前史的对比资料。1865年出版的卢伯克（John Lubbock）的《史前时代》（Prehistoric Times）就是表达这种理念的范例。《史前时代》采用明确的两分结构，上部介绍当时已经知晓的欧洲考古学文化，包括青铜时代、巨石圈文化、湖居遗址、贝丘遗址等；而下部则介绍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欧洲殖民者所接触到的现代部落社会，包括安达曼岛屿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北美印第安人等等。对后者的观察可以用来帮助对前者的解释。这一假设的成立与作为理论情境的传播论、单线进化论和国家主义考古学休戚相关。卢伯克对民族志材料的使用方法代表了不同于费克斯方法的一个倾向，即考古学资料和民族志资料之间没有历史延续性，但是按照单线式进化模式，可以用部落文明的现状印证欧洲文明的童年。由于两者之间的关联是建立在文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基础之上，所以可以归入到“一般性类比”中。 　　无论是费克斯，还是卢伯克，都不是民族志类比方法的首创者。类比方法在考古学中的运用实际上是由考古学的学科属性所决定的，在世界各地发展的考古学传统都存在类比作业的传统。作为通过历史形成的物质文化研究古代的人类社会的学科，考古学具有显著不同于其他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的特征，考古学家不能直接接触到物质文化的生产者、使用者、改造者和遗弃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满足于从物质形态进行有限的推理。从考古学发展早期的分类－描述阶段开始，对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到的遗物进行描述和命名就不得不依赖外部证据。极少数遗物带有可释读的铭文，而大多数缺乏铭文的遗物则必须依靠辅助性证据，进行名称和功能判定。在文献传统发达的地区，很容易形成以文献为导向的器物研究；而在文献缺乏的地区，或者根本没有文字和文献的史前时代，考古学不得不转而求助于本地的或者来自非洲、北美、澳洲和太平洋岛屿地区的原始部落居民，根据他们的器物文化来推断考古遗址中所见到的器物的形态和功能。 　　 “以今证古”的民族考古学模式的出现有赖于两个基本假设。这两个基本假设分别奠立了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核心的两种类比方法 。两种类比方法至迟在二十世纪初期就完全定形，并得到广泛使用。但是，在新考古学崛起之后，还不断有学者对这两种类比方式进行概念化和理论化整理，以至于与新考古学所提倡的民族考古学存在时间上的交错重叠关系。两种类比方法的理论化表述出现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罗伯特•艾舍尔（Robert Asher）的《考古学阐释中的类比》（Analogue in Archaeological Interpretation）一文 ，丹尼尔•斯泰尔（Daniel Stiles）于1977年的《民族考古学：方法和运用的讨论》（Ethnoarchaeology: A Discussion of Methods and Applications）中作出进一步完善。通常情况下，这两种类比方式分别表述为“直接历史法”和“一般比较法”。但是，在不同的考古学传统中也存在其他的称法。在欧洲考古学中，“直接历史法”被称为“民俗文化法”；而在澳洲考古学中，这两种方法分别被命名为“连续模式”和“断裂模式” 。费克斯的类比法属于前者，而卢伯克的类比法则属于后者。 “直接历史法”假设在一个相对孤立的地区，文化不受外界影响，而且变化缓慢，制造和使用该种文化的居民成分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取向在美洲殖民主义考古学中表现尤为明显，而在欧洲，表述为“民俗文化法”的“直接历史法”多运用于历史考古学而不是史前考古学。而且，相对于“直接历史法”，“民俗文化法”为历史上可能发生的变化留下更大的回旋空间 。这种方法主要流行于二十世纪早期之前。二十世纪之后的众多民族学调查都显示，大部分之前被认为孤立而停滞的印度安文明实际上早在民族学家调查之前就已经通过和殖民者之间的皮毛贸易而发生了改变 。这种民族志材料的借用大多被证明是无效的。很多被频繁引用的原始社会经典个案的特征恰恰是在与西方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形成的。在大多数“直接历史类比”被证明无效，同时大量民族志资料和考古学资料之间的时间和空间关联性难以证明时，很多学者转向“一般比较法”。这种类比在艾舍尔文中尚未能准确定义，称之为“新类比法”，到斯泰尔的总结中，才提出这种基于“对类似环境的类似处置方式”的类比。这种类比暗含的理论前提是世界各地相距遥远的文明都会遵循类似的发展轨迹，但是，单线式文明发展观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考古学文化中都是被否定的。因此，以直接历史法和一般类比法为内核的“民族考古学”从属于新考古学之前的学科典范，和殖民主义学术有不可割裂的关系。从学科目的上看，建立在两种类比基础之上的“民族考古学”都是出于解决具体器物的名称、功能和意义判断的目的的，如果我们按照新考古学所区分的三个理论层次上观察这种“民族考古学”的话，所有的类比都是集中在“初级通则”层面上。而考古学文化的初级通则都是和具体的考古学情境密切相关的，摆脱具体的考古学情境的跨时间、跨空间和跨文化的类比既不可能，也无意义 。 　　 　　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宾福德的《纽纳米特民族考古学》 　　在当代西方考古学情境下，民族考古学是指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而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以民族志资料在考古学中的运用为特征的民族考古学具有范式意义的差别。虽然此前有学者提出，民族考古学是“从新考古学发展来的一门分支学科” ，民族考古学的确立是新考古学的成就之一 ，但是，在民族考古学如何具体体现了新考古学的诉求上却都语焉不详，而且也没有准确地将新考古学之前的民族志类比排除在民族考古学之外。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考古学的发展，不是将战后的发展视为战前学术的自然延续 ，就是将其和战后的复原工作联系在一起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迄今为止，民族考古学（Ethnoarchaeology）在中国考古学中仍然是个模糊的形象 。不仅在学科价值、基本理论和方法上存在诸多歧见，甚至在连民族考古学是否构成独立的分支学科上也未能取得统一的意见 。在欧美考古学中已经确立的民族考古学之所以在中国仍然地位不清，甚至遭遇质疑或者抵制，究其原因，是中国考古学语境中的民族考古学定义混乱造成的。<br />
　　这种混乱存在于多个层面。首先，自境外考古学引入的词汇、概念和理论的翻译本身就是传统再造过程。“民族考古学”这一术语即属于此例。这个译法的准确性问题已经引起众多学者的反省和讨论 。“ethno-”的涵义确实与“民族”不尽相同，不少学者也提出了各种替代的命名方式，但尚无一例可以被广泛接受。在中国考古学语境之中，“民族考古学”很容易被理解成为“少数民族考古学”，暗扣二十世纪初期以来定型的四裔之学传统。然而，以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范畴的考古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方法上，都无异于常规意义的考古学，少数民族的考古学研究以及由此派生的边疆地区考古学研究都不是民族考古学 。其次，有学者将民族考古学划属为“交叉学科”，但是有必要对“交叉学科”这一术语进行准确界定。民族考古学不是相互独立的考古学和民族学的资料和方法的缀合，以及和历史文献的综合比较研究 。自考古学和民族学的草创时期开始，以民族志资料印证考古问题或者以考古资料印证民族问题都是屡见不鲜的 。但是，资料的简单借用和组合不是构成一个学科领域的充分条件。如果这些都可以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话，那么“民族考古学”将是普遍见于世界各地考古学的学术传统，中国考古学根本没有必要在二十世纪输入学理。<br />
　　在清除了种种似是而非的观念，引介具有学科范式意义的民族考古学的进程中，民族考古学概念的混乱是由于时间关系和发展逻辑上的错置造成的。以往学者往往忽略了民族考古学在欧美考古学中经历了显著的范式更迭 ，在西方考古学传统中，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的民族考古学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民族考古学截然不同，更不用说与殖民主义时代的民族志类比观念有着天壤之别。中国考古学在引介民族考古学时往往将具有前后更替关系的概念表述成为处在同一平面的不同学术流派观点的差异，导致民族考古学的概念和方法看起来相互抵牾、莫衷一是。在学术史讨论中，众多介绍误将“民族考古学”的词源追溯等同于民族考古学的学术史溯源，以“民族考古学”甚至“民族考古学家”这一术语的出现作为民族考古学形成的标志，由此进一步增加了混乱。此外，学术观念的阐发受到诠释者身处的学科范式的制约。在以区域文化编年为主要任务的时代，对民族考古学的引介也相应偏向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分类—历史范式（classificatory-historical paradigm）下的民族考古学概念 ，这直接导致目前中国考古学中的民族考古学仍然充斥了欧美考古学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先后被否定和扬弃的理论和方法。众多中国考古学家和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西方同行一样抵制了建立在民族志资料类比基础之上的民族考古学，但却忽略了新考古学曾经对民族考古学进行了“旧瓶装新酒”式的改造，而因其名排斥了全新的民族考古学。因此，在中国考古学中，厘清民族考古学的定义既有必要又很迫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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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考古学的理解错位：范式差异<br />
　　中西考古学之间对于民族考古学的理解不同反映了考古学研究范式的差异。换言之，中国考古学对民族考古学的主流认识尚处于“前新考古学”时代。由于诸多原因，中国考古学对民族考古学的学科目的和基本方法等关键问题一直没有取得清晰的认识。<br />
　　在民族考古学的确立问题上，大多数引介则将民族考古学的兴起和“民族考古学”词汇的出现混为一谈，甚至根据“民族考古学”词汇的最初使用方式，将这一方法的出现上溯到殖民主义考古学时代。在中国考古学的引介中，普遍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源头的是二十世纪初期，美国考古学家费克斯（Jesse Fewkes）的《图萨扬人的迁移传统》（Tuseyan Migration Tradition）一书。正是在这本书中，首次出现了作为专有术语的“民族考古学家（ethno-archaeologist）” 。然而，这仅仅只是词源追溯，而不是理论和方法意义上的追溯。在不同的研究范式下，同样的词汇可能表达截然不同的学术诉求。费克斯的民族考古学观念实际上早在1896年的题为“图萨扬人的史前文化”（The prehistoric culture of Tusayan）的论文中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 。作为研究北美大陆中西部大平原上的早期印第安人文化的考古学家，费克斯提出，“民族考古学”可以用来解决诸如器物命名和功能判断等问题。费克斯首先假定，由于新大陆的孤立性，历史上居住在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和居住于此的现代印第安人之间具有密切的历史关联性，而且当地的文化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基本保持静止或者缓慢发展状态。通过一些精心挑选的例子，费克斯在史前遗物和现代社会的器物之间构建了一种平行关系，历史器物的名称和功能可以通过观察现存土著居民的生活中使用的器具推导出来。费克斯所用方法并非民族考古学，而仅仅只是民族志在考古学研究中的运用。其类比方法恰好是后来被抨击得最为强烈的“直接历史类比”方法。这种视角不是费克斯所特有的，同时期研究美国西南土著印第安人文化的考古学家大都认同这一观念。<br />
　　这种以现代社会中的前工业时代文明孑遗为参照对象的比较研究在欧洲早有先例。不过，与北美不同的是，这些部落文明甚至狩猎者集团不见于欧洲本土，而是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欧洲探险者在太平洋岛屿、非洲、澳洲等地发现的。显然，欧洲殖民主义学者不认为存在于这些地区的部落文明和他们自身的早期文明有任何历史关联性，但是，他们相信，这些部落文明保留了在欧洲已经见不到的早期文明的特征，因此可以用来作为重建欧洲史前史的对比资料。1865年出版的卢伯克（John Lubbock）的《史前时代》（Prehistoric Times）就是表达这种理念的范例。《史前时代》采用明确的两分结构，上部介绍当时已经知晓的欧洲考古学文化，包括青铜时代、巨石圈文化、湖居遗址、贝丘遗址等；而下部则介绍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欧洲殖民者所接触到的现代部落社会，包括安达曼岛屿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北美印第安人等等。对后者的观察可以用来帮助对前者的解释。这一假设的成立与作为理论情境的传播论、单线进化论和国家主义考古学休戚相关。卢伯克对民族志材料的使用方法代表了不同于费克斯方法的一个倾向，即考古学资料和民族志资料之间没有历史延续性，但是按照单线式进化模式，可以用部落文明的现状印证欧洲文明的童年。由于两者之间的关联是建立在文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基础之上，所以可以归入到“一般性类比”中。<br />
　　无论是费克斯，还是卢伯克，都不是民族志类比方法的首创者。类比方法在考古学中的运用实际上是由考古学的学科属性所决定的，在世界各地发展的考古学传统都存在类比作业的传统。作为通过历史形成的物质文化研究古代的人类社会的学科，考古学具有显著不同于其他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的特征，考古学家不能直接接触到物质文化的生产者、使用者、改造者和遗弃者，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满足于从物质形态进行有限的推理。从考古学发展早期的分类－描述阶段开始，对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到的遗物进行描述和命名就不得不依赖外部证据。极少数遗物带有可释读的铭文，而大多数缺乏铭文的遗物则必须依靠辅助性证据，进行名称和功能判定。在文献传统发达的地区，很容易形成以文献为导向的器物研究；而在文献缺乏的地区，或者根本没有文字和文献的史前时代，考古学不得不转而求助于本地的或者来自非洲、北美、澳洲和太平洋岛屿地区的原始部落居民，根据他们的器物文化来推断考古遗址中所见到的器物的形态和功能。<br />
　　 “以今证古”的民族考古学模式的出现有赖于两个基本假设。这两个基本假设分别奠立了被视为民族考古学的核心的两种类比方法 。两种类比方法至迟在二十世纪初期就完全定形，并得到广泛使用。但是，在新考古学崛起之后，还不断有学者对这两种类比方式进行概念化和理论化整理，以至于与新考古学所提倡的民族考古学存在时间上的交错重叠关系。两种类比方法的理论化表述出现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罗伯特•艾舍尔（Robert Asher）的《考古学阐释中的类比》（Analogue in Archaeological Interpretation）一文 ，丹尼尔•斯泰尔（Daniel Stiles）于1977年的《民族考古学：方法和运用的讨论》（Ethnoarchaeology: A Discussion of Methods and Applications）中作出进一步完善。通常情况下，这两种类比方式分别表述为“直接历史法”和“一般比较法”。但是，在不同的考古学传统中也存在其他的称法。在欧洲考古学中，“直接历史法”被称为“民俗文化法”；而在澳洲考古学中，这两种方法分别被命名为“连续模式”和“断裂模式” 。费克斯的类比法属于前者，而卢伯克的类比法则属于后者。 “直接历史法”假设在一个相对孤立的地区，文化不受外界影响，而且变化缓慢，制造和使用该种文化的居民成分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取向在美洲殖民主义考古学中表现尤为明显，而在欧洲，表述为“民俗文化法”的“直接历史法”多运用于历史考古学而不是史前考古学。而且，相对于“直接历史法”，“民俗文化法”为历史上可能发生的变化留下更大的回旋空间 。这种方法主要流行于二十世纪早期之前。二十世纪之后的众多民族学调查都显示，大部分之前被认为孤立而停滞的印度安文明实际上早在民族学家调查之前就已经通过和殖民者之间的皮毛贸易而发生了改变 。这种民族志材料的借用大多被证明是无效的。很多被频繁引用的原始社会经典个案的特征恰恰是在与西方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形成的。在大多数“直接历史类比”被证明无效，同时大量民族志资料和考古学资料之间的时间和空间关联性难以证明时，很多学者转向“一般比较法”。这种类比在艾舍尔文中尚未能准确定义，称之为“新类比法”，到斯泰尔的总结中，才提出这种基于“对类似环境的类似处置方式”的类比。这种类比暗含的理论前提是世界各地相距遥远的文明都会遵循类似的发展轨迹，但是，单线式文明发展观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考古学文化中都是被否定的。因此，以直接历史法和一般类比法为内核的“民族考古学”从属于新考古学之前的学科典范，和殖民主义学术有不可割裂的关系。从学科目的上看，建立在两种类比基础之上的“民族考古学”都是出于解决具体器物的名称、功能和意义判断的目的的，如果我们按照新考古学所区分的三个理论层次上观察这种“民族考古学”的话，所有的类比都是集中在“初级通则”层面上。而考古学文化的初级通则都是和具体的考古学情境密切相关的，摆脱具体的考古学情境的跨时间、跨空间和跨文化的类比既不可能，也无意义 。<br />
　　<br />
　　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宾福德的《纽纳米特民族考古学》<br />
　　在当代西方考古学情境下，民族考古学是指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而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以民族志资料在考古学中的运用为特征的民族考古学具有范式意义的差别。虽然此前有学者提出，民族考古学是“从新考古学发展来的一门分支学科” ，民族考古学的确立是新考古学的成就之一 ，但是，在民族考古学如何具体体现了新考古学的诉求上却都语焉不详，而且也没有准确地将新考古学之前的民族志类比排除在民族考古学之外。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考古学的发展，不是将战后的发展视为战前学术的自然延续 ，就是将其和战后的复原工作联系在一起 。中国考古学对民族考古学的介绍常常选择性地回避了新考古学内容，迄今为止对民族考古学的学术史意义的溯源都存在一个重要的缺陷，即将作为表象的词汇、概念、论说、著作和它们的学术情境隔离开来。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考古学而言，最显著的转变就是新考古学的崛起。在新考古学范式下，考古学的学科目的和方法的断裂性远多于连续性。旧有的“民族考古学”已经被彻底摒弃。单线式进化论、文化生态主义纷纷破产，一度导致从考古学到历史学领域中，跨时段、跨地区、跨文化的比较研究都被视为伪命题。新考古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层面，即中程理论的讨论才令“民族考古学”这一术语出现“旧瓶装新酒”的机会。在新考古学中，民族考古学不再被视为能够映射性地直接提供任何细节判断的方法，而是在中程理论上提供模式验证机会的方法。<br />
　　论及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的确立，单纯依靠写作早晚时间的顺序进行判断不是恰当的方法。无论在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意义上，还是在学科范式的构建上，真正重新确立民族考古学的标志是宾福德对阿拉斯加土著居民的研究。<br />
　　在艾舍尔总结了两种考古学类比方式之后，新考古学代表人物宾福德（Lewis Binford）曾经对这两种模式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但是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到1978年宾福德的《纽纳米特民族考古学》（Nunamiut Ethnoarchaeology）的出版之时，才完全确立起来。这部作品可以看成是全新的民族考古学的奠基之作。初看起来，这是一本建立在宾福德于1969-1972年的田野调查基础之上，关于生活在极地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的一支——纽纳米特人的民族学田野调查报告和研究。但是民族学田野调查的动因却在考古学。正如与宾福德同一时代的民族考古学先驱们指出的，民族考古学的出现，不是考古学家将各种民族志资料从它们的情境中分离出来，进行事实层面的类比，而是考古学家意识到由民族学家提供的民族志资料不能有效地回答他们的问题，出于解决考古学问题的目的展开的民族学调查。宾福德的出发点是对众多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采集—狩猎经济遗址的观察。他发现遗址中的兽骨埋藏具有一定的规律，但是这种空间分布的差异性是否具有文化意义？这个想法促使宾福德观察纽纳米特人的狩猎和饮食上的空间使用状况。该书重点观察了这个由100位成员构成的人类群体在捕猎驯鹿和山羊两种动物的行为，并且记录动物遗骸分布和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结果，他发现，纽纳米特人的兽骨扔弃模式和旧石器时代的采集—狩猎者的兽骨扔弃模式上有近似之处。但是，这并不能直接推导出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中的行为方式，宾福德认为，他的研究目的是寻找“导致形成静态模式的考古学记录的文化动力的一整套具体描述” 。宾福德通过连续几个整年周期的跟踪调查，通过全书列出的上百个表格和各种示意图，形成并检验了一个中程假设，即一个小小的群体可能因为猎物不同、时间不同、参与者不同、地点不同以及活动性质不同而形成完全不同的遗物堆积。这样，以往在考古学记录中用来区分不同人群的埋藏堆积，很有可能是同样的人群在不同的情境下形成的。<br />
　　《纽纳米特民族考古学》至少在三个方面体现了新考古学的基本诉求。首先，民族考古学从属于考古学而不是民族学。考古学家从事民族学调查的目的是解决考古学问题，而民族学家进行的前工业社会的民族调查几乎不能回答考古学家所关心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矛盾是民族学调查常常忽略导致物质文化发生变化的行为特征。其次，民族考古学着眼于物质文化中不可直接观察的行为和意识，而不是在“前新考古学范式”下对名称和功能等主题的关心。民族考古学之所以能够重新兴起，并不是因为民族志资料或者考古学资料的积累，使得战前流行的通过民族志资料判断考古学器物的名称和功能得以实现。相反，是新考古学对于行为的兴趣使民族考古学得以复兴。新考古学家有兴趣观察现存的社会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了物质文化。由于新考古学本身是一个群体性的学术运动，因此，早于宾福德著述之前，西方考古学中已经出现了新的民族考古学观念的提出，其中“活态考古学”（living archaeology）、“行为考古学”（Action archaeology）等观念就表达了对行为而不是分类的新考古学关怀。最近的考古学进展更关注行为背后的思想，物质不仅仅具有行为指征意义，也能反映思想的变迁 。最后，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不关注具体事实层面的映射关系，而致力于构建中程假设和检验假设。丹尼尔•斯泰尔曾经对民族考古学的基本学术旨趣作了一个初步的界定，即“用于辅助考古学资料阐释的民族志资料和方法的运用” 。这个界定其实已经表明民族考古学和新考古学之间的关系。从行为模式出发，新考古学关心的民族考古学不再局限于初级通则层面，而是服务于新考古学的模式构建和假设验证层面。<br />
　　以上三点正是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的最基本的定义和特征。<br />
　　<br />
　　超越民族的民族考古学<br />
　　如果民族考古学的学科目的在于构建中程模式和检验假设的话，则民族考古学实际上也就和“民族”没有必然的联系。所有行为和思维可以被观察的现存社会都可以被纳入到民族考古学的范畴之中。在中国学术情境之中，由于“民族”常常特指边疆地区处于相对隔绝状态的前工业文明的少数民族，影响了此前的民族考古学惯用边缘族群的现状阐释和印证主流族群的历史状态。很多学者因此认为民族考古学的主要贡献在于研究史前时代和原史时代，由于文献不足，而不得不求证于现存少数民族的资料。这种“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的“礼失求诸野”模式和卢伯克在《史前时代》中表达的理念并无二致。因此，从内涵的准确性上看，民族考古学可能表述成为人类考古学更为贴切，也更能避免旧有的民族志类比观念造成的负面影响。作为新考古学的民族考古学不排斥以前工业时代文明作为参照系的类比，但可纳入类比范畴的文化类型显著增加了。<br />
　　不过，在中国考古学中发展超越民族的民族考古学仍然存在学科基础上的障碍。中国考古学中的历史考古学尚未完全摆脱作为文献史学的附庸的地位。不少考古学家认为历史时代的考古学的贡献已经显著降低 。工业时代考古学在中国远未形成，甚至连可以援引的个案都乏善可陈。中国考古学家尚不具备观察工业时代的物质文明的应有的态势。<br />
　　威廉•拉什杰（William Rathje）主持的图森市的现代垃圾研究计划是一个值得学习的超越了民族的民族考古学范例 。这个研究同样从考古学诉求出发，以理解作为考古学学科的内核问题之一的埋藏问题为目的。从埋藏学的角度分析，除了属于有意埋藏类型的墓葬和窖藏之外，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实际上以古代垃圾为主。在新考古学之前，考古学家对考古遗物的分析片面局限在分类上，而在分类之后的历史重建却显示出学科思维的贫乏。大多数研究都采用直接映射的观念，根据考古遗物直接推衍历史时期特定人群的物质文化构成。拉什耶质疑这个推衍过程的有效性，希望通过对现代垃圾的研究，建立有效的中程模式，反思我们对考古学文化的研究。通过长时期的跟踪调查，拉什耶团队像分析考古发掘得到的遗物一样分析来自图森市居民垃圾桶的各类垃圾，对它们进行分类和排序。同时，对居民的消费行为和过程，以及消费观念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揭示，戴维•克拉克（David Clarke）提出的物质的前埋藏过程中的原料采集和加工、生产、使用、改造和再利用以及遗弃过程都对考古学遗迹的形成具有等同作用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而由考古学遗物直接逆推其使用状态的做法无疑是过度简单化处理 。同样，麦克•施斐尔（Michael Schiffer）提出的考古学遗物形成的文化过程（C-transform）观念，以及考古学遗物不过是“过去行为的扭曲镜像”的判断，也是针对以往考古学研究的简单直接推论有感而发的 。其次，从考古学遗存分析推测认知问题远比考古学家在处理古代社会的认知上要复杂而多变。拉什耶的调查报告显示，居民对消费和弃置的认知，与通过垃圾进行物质文化分析得出的结论大相径庭。这个研究对我们通过考古学物质文化复原古代社会和古代认知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在构建中程模式的层面上，民族考古学完全没有理由排斥对工业时代个案的分析。<br />
　　<br />
（发表于《江汉考古》2009年第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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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结构主义终成历史：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辞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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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Nov 2009 02:53:0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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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离他的101岁生日还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硕果仅存的结构主义大师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于10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巴黎去世。列维-斯特劳斯本人也曾经开玩笑地提到，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如此高寿，去年此时，法兰西学院就已迫切宣布，他是有史以来首位达到百岁高龄的该院院士。而他在学术史和思想史上的地位早有定论。列维-斯特劳斯是为数不多的影响了二十世纪全球人类的知识活动的思想家之一，他的结构主义和萨特的存在主义被视为二十世纪法国思想界的双璧，前者甚至一度有取后者而代之的气势。如果着眼于学科方法论意义，结构主义的影响则是其他任何思想流派远远不能企及的。不仅仅在人类学，在历史学、社会学、文学和区域研究中，都不乏列维-斯特劳斯的门徒。列维-斯特劳斯的百岁诞辰的最好的礼物是伽里玛出版社将其文集纳入到著名的七星文库，不容置疑地冠以人类最伟大的思想之一的美誉。但是，也不容否定的是，八十年代之后，列维-斯特劳斯不再领风气之先，学术史价值使他成为一个象征符号，在其他结构主义大师，乃至后结构主义大师相继凋零之后尤其明显。他的辞世无疑宣告了结构主义的最终落幕。 　　列维-斯特劳斯的一生几乎是二十世纪法国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样本。1908年11月，他出生于布鲁塞尔，出生之后不久全家迁居巴黎。他生长在一个艺术世家之中，文字中时常流露出对古典音乐的终生热爱。青年时代，他就读于索邦，对于思想自由和原创力的推崇源自于此。1935-1939年，他在巴西圣保罗大学担任访问教职，期间参与了深入亚马逊热带雨林和马托格罗索高原的探险活动，这一段经历奠定了他的人类学生涯。由于犹太人身份，二战期间他不得不避居纽约，在社会研究新学院担任教职。这所学院是1919年由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和哲学家约翰•杜威创办的，以“思想无界限”为号召，一时冠盖云集，成为最具创造力的知识分子的大本营。列维-斯特劳斯对旅美生涯始终抱有感恩之情，他可能在此接受了索绪尔语言学的影响。在晚年的谈话中，他多次表示，他的一切成就归功于美国经历。1950年，列维-斯特劳斯返回法国，任教于高等实用科学学院。1959年，他最终获得法兰西学院社会人类学讲席，直到1982年退休。不过，他的可以俯览法兰西学院图书馆的办公室一直保留到辞世之时。1973年，列维-斯特劳斯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他也是美国艺术和科学学院院士。 　　列维-斯特劳斯一生之中有三段婚姻，但是更广为人知的是被他戏谑地称为“三个情人”的领域：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方法和地质学。这或许能说明他对表象之下的深层结构的兴趣。与之相结合的，同样也令他深深着迷的是二元对立观念。他的作品中频频出现生与熟、白与黑、理性与感性、文明与野蛮等等组合。这两点一直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的最基本的特色。 　　虽然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身处巴黎的知识圈中，但是列维-斯特劳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认识欧洲之外的“原始”文明上。三十年代深入亚马逊丛林的调查活动对他后来的人类学研究影响深远。为他带来世界性声誉的《忧郁的热带》出版于1955年。这是一部优秀的学术自传，同时也是一个杰出的人类学调查和研究成果。列维-斯特劳斯文笔优美，仅以铺面而来的第一句，“我讨厌旅行，也讨厌探险家”，就足以令人一唱三叹。苏珊•桑塔格对这本书推崇有加，称之为“本世纪最伟大的著作之一”。不过，这本书最终以不是小说为由而无法获得龚古尔奖，也足以令列维-斯特劳斯耿耿于怀。 　　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至少在三个领域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亲属制度、图腾及其分类、神话学。尤其是在神话学上，列维-斯特劳斯的影响至今仍然清晰可见。他的里程碑式著作《神话学》分成四卷，前后七年出版，自出版以来一直是对前工业时代小规模社会的神话研究的典范。列维-斯特劳斯1959年在法兰西学院发表的就职演讲《阿斯迪瓦尔的故事》历来被视为神话学研究上最重要的论文之一。 　　对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细致观察表明，他涉猎甚广，在任何地点上都没有做长时间的调查，因此，他的研究更偏向于对普遍性问题的思考，这显然有别于同时代的绝大多数人类学家。这一特点既有助于他的影响覆盖到人类学以外的众多学科上，也使他在人类学研究中极易招致那些在一个地点上穷一生之力的同行们的诟病。 　　中文读者对列维-斯特劳斯并不陌生，但是他们更熟悉作为思想家的，而不是作为人类学家的列维-斯特劳斯。列维-斯特劳斯的作品几乎全部被翻译成中文。多次重印的《列维-斯特劳斯文集》悉数收录了他的代表性著作，即使是他年逾八旬时的封刀之作《猞猁的故事》也没有遗珠之恨。但是，虽然早已列名于人类学教科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对于中国的人类学研究和民谣研究的影响都极其有限。仅就民族志调查而言，中国的绝大部分工作还停留在皓首穷经式的单点研究上，而这正是当年猛烈抨击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家们所引以为自得的。 　　 　　（删节版以《结构主义和中国》为题发表于《亚洲周刊》2009年11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www.jianxu.org/wp-content/uploads/2010/01/091113.jpg"><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36" title="091113" src="http://www.jianxu.org/wp-content/uploads/2010/01/091113.jpg" alt="" width="400" height="267" /></a>        离他的101岁生日还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硕果仅存的结构主义大师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于10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巴黎去世。列维-斯特劳斯本人也曾经开玩笑地提到，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如此高寿，去年此时，法兰西学院就已迫切宣布，他是有史以来首位达到百岁高龄的该院院士。而他在学术史和思想史上的地位早有定论。列维-斯特劳斯是为数不多的影响了二十世纪全球人类的知识活动的思想家之一，他的结构主义和萨特的存在主义被视为二十世纪法国思想界的双璧，前者甚至一度有取后者而代之的气势。如果着眼于学科方法论意义，结构主义的影响则是其他任何思想流派远远不能企及的。不仅仅在人类学，在历史学、社会学、文学和区域研究中，都不乏列维-斯特劳斯的门徒。列维-斯特劳斯的百岁诞辰的最好的礼物是伽里玛出版社将其文集纳入到著名的七星文库，不容置疑地冠以人类最伟大的思想之一的美誉。但是，也不容否定的是，八十年代之后，列维-斯特劳斯不再领风气之先，学术史价值使他成为一个象征符号，在其他结构主义大师，乃至后结构主义大师相继凋零之后尤其明显。他的辞世无疑宣告了结构主义的最终落幕。<br />
　　列维-斯特劳斯的一生几乎是二十世纪法国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样本。1908年11月，他出生于布鲁塞尔，出生之后不久全家迁居巴黎。他生长在一个艺术世家之中，文字中时常流露出对古典音乐的终生热爱。青年时代，他就读于索邦，对于思想自由和原创力的推崇源自于此。1935-1939年，他在巴西圣保罗大学担任访问教职，期间参与了深入亚马逊热带雨林和马托格罗索高原的探险活动，这一段经历奠定了他的人类学生涯。由于犹太人身份，二战期间他不得不避居纽约，在社会研究新学院担任教职。这所学院是1919年由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和哲学家约翰•杜威创办的，以“思想无界限”为号召，一时冠盖云集，成为最具创造力的知识分子的大本营。列维-斯特劳斯对旅美生涯始终抱有感恩之情，他可能在此接受了索绪尔语言学的影响。在晚年的谈话中，他多次表示，他的一切成就归功于美国经历。1950年，列维-斯特劳斯返回法国，任教于高等实用科学学院。1959年，他最终获得法兰西学院社会人类学讲席，直到1982年退休。不过，他的可以俯览法兰西学院图书馆的办公室一直保留到辞世之时。1973年，列维-斯特劳斯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他也是美国艺术和科学学院院士。<br />
　　列维-斯特劳斯一生之中有三段婚姻，但是更广为人知的是被他戏谑地称为“三个情人”的领域：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方法和地质学。这或许能说明他对表象之下的深层结构的兴趣。与之相结合的，同样也令他深深着迷的是二元对立观念。他的作品中频频出现生与熟、白与黑、理性与感性、文明与野蛮等等组合。这两点一直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的最基本的特色。<br />
　　虽然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身处巴黎的知识圈中，但是列维-斯特劳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认识欧洲之外的“原始”文明上。三十年代深入亚马逊丛林的调查活动对他后来的人类学研究影响深远。为他带来世界性声誉的《忧郁的热带》出版于1955年。这是一部优秀的学术自传，同时也是一个杰出的人类学调查和研究成果。列维-斯特劳斯文笔优美，仅以铺面而来的第一句，“我讨厌旅行，也讨厌探险家”，就足以令人一唱三叹。苏珊•桑塔格对这本书推崇有加，称之为“本世纪最伟大的著作之一”。不过，这本书最终以不是小说为由而无法获得龚古尔奖，也足以令列维-斯特劳斯耿耿于怀。<br />
　　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至少在三个领域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亲属制度、图腾及其分类、神话学。尤其是在神话学上，列维-斯特劳斯的影响至今仍然清晰可见。他的里程碑式著作《神话学》分成四卷，前后七年出版，自出版以来一直是对前工业时代小规模社会的神话研究的典范。列维-斯特劳斯1959年在法兰西学院发表的就职演讲《阿斯迪瓦尔的故事》历来被视为神话学研究上最重要的论文之一。<br />
　　对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细致观察表明，他涉猎甚广，在任何地点上都没有做长时间的调查，因此，他的研究更偏向于对普遍性问题的思考，这显然有别于同时代的绝大多数人类学家。这一特点既有助于他的影响覆盖到人类学以外的众多学科上，也使他在人类学研究中极易招致那些在一个地点上穷一生之力的同行们的诟病。<br />
　　中文读者对列维-斯特劳斯并不陌生，但是他们更熟悉作为思想家的，而不是作为人类学家的列维-斯特劳斯。列维-斯特劳斯的作品几乎全部被翻译成中文。多次重印的《列维-斯特劳斯文集》悉数收录了他的代表性著作，即使是他年逾八旬时的封刀之作《猞猁的故事》也没有遗珠之恨。但是，虽然早已列名于人类学教科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对于中国的人类学研究和民谣研究的影响都极其有限。仅就民族志调查而言，中国的绝大部分工作还停留在皓首穷经式的单点研究上，而这正是当年猛烈抨击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家们所引以为自得的。<br />
　　<br />
　　（删节版以《结构主义和中国》为题发表于《亚洲周刊》2009年11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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